印刷传播产业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从印刷传播业整体来说,知识产权保护包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和不侵犯他人利益两个方面。
保护自身利益涉及到工业产权中的专利、商标、标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方面。在印刷传播业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企业的商标、标记名称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构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资产。商业秘密(技术、营业、管理等)尤其是印刷传播业企业竞争取胜的重要法宝。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范围逐步扩大的产物。1994年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BIP5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列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我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规主要是《反不当竞争法》及配套法规、《合同法》及配套法规。